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7]5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6
实施时间: 2007-7-6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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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发[2007]7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确保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的相关工作
  我市自2006年7月1日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以来,土地使用税对土地资源的税收调控作用日益增强,纳税人对土地节约利用程度有所提高。时隔一年,我市再次对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大幅度调整,并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并入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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