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34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9
实施时间: 2007-7-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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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石化股份茂名〔2007〕68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的规定,经审核,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发生的《8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省国家税务局核准其符合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条件。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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