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2007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34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4
实施时间: 2007-7-4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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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韶关、梅州、清远、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7〕88号)以及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下达2007年防汛专用车指标的通知》(粤防办〔2007〕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请在省局FTP服务器下载免税车辆照片及证单式样,路径为“LOCAL/流转税处/车购税/防汛专用车免税图册/2007年车辆图片及车证”。
  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下达2007年防汛专用车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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