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次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法[2007]1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13
实施时间: 2007-7-13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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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省局直属税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的要求,省局在2006年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由省局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根据工作安排,对于省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将在近期对外发布清理结果。现将省局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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