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7]13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5
实施时间: 2007-6-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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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07号,以下简称“总局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于2007年7月10日前,对属于一机多票系统推行范围的纳税人(以下简称一机多票企业),领购、开具和库存增值税普通发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一机多票企业尚存有非一机多票系统使用的普通发票,必须予以缴销。
  二、“总局通知”所指一机多票企业是指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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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六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国税函[2015]157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8-13
实施时间:20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