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执行《关于广州市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07]22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4
实施时间: 2007-6-4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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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我局与市国税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广州市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7〕135号,以下称“135号文”),文件已下发各单位。现将执行该文件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按照“135号文”第六条第二款第2、3点规定,纳税人应于2007年5月底前到经管税务机关办理2006年10—12月以及2007年度减免税申请,鉴于市局5月30日才收到市国税局交换过来的正式文件,纳税人到企业管理中心办理《福利企业残疾人用工情况登记表》确认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局属各单位受理纳税人申请的时间可以延长至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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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享受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营业税纳税申报附表》及《福利企业——(年度)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减征管理台帐》的电子文档.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