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电监价财[2007]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7-17
实施时间: 2007-7-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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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行为,引导电网合理投资,促进跨区域电能交易和跨区域电网协调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关于明确发展改革委与电监会有关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号)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跨区域输电价格是指区域电网之间联网的输电价格和跨区域专项输电工程的输电价格。
  第三条 跨区域输电价格按照“合理成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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