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7]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8
实施时间: 2007-1-18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6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地方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时期、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 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上述所称“经营数量”,是指从量计征的货物数量。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