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7]5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4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增值税税源管理,提高土地增值税征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监控制度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监控工作的领导,各级主管局长是该项工作的总责任人,税政科长负责贯彻落实,并确定专人负责采集信息、编制台账、报送数据。
  第三条 建立全省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分级监控制度。省、市、县地税局要按各自统计口径分别建立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数据库。
  (一)省地税局除负责监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