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7]225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9
实施时间: 2007-6-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163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全面落实所得税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若干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坚持依法控管,加大清欠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精神,切实加强征纳双方的税款征缴责任,严格控制新欠和加大欠税追缴力度。除对新、旧欠税订立计划,按时清欠入库外,特别要对已列入关、停及空壳企业欠税加强监管,对将要转入关、停及空壳企业欠税要事前尽量追征入库,对已转入关、停及空壳企业而后又恢复生产的欠税要及时转出到正常欠税中,尽最大努......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