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7]19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8
实施时间: 2007-6-18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4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2006〕872号)要求,自治区地税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这次清理我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666份,确认有效文件345份,全文废止的265份,废止部分条款的52份,拟修改的4份。现将全文废止、部分废止和拟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见附件)。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