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6]2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3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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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5]2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5年12月23日   国税发〔2005〕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行为,维护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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