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5]19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14
实施时间: 2005-9-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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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2005]8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886号
  北京、上海、重庆、河北、辽宁、湖北、山东、浙江、陕西、广东、云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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