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6]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5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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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5]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告、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应于每年7月10日前报送省局(税政二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六年一月五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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