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6]1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10
实施时间: 2006-2-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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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6]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
  二○○六年二月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强化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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