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06]2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21
实施时间: 2006-3-2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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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6]1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退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0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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