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6]9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06-6-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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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6]4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由于目前保险市场同业竞争激烈,保险营销员的营销费用有所增加,现行规定已不能使展业成本得到完全扣除。为促进保险事业发展,合理调整保险营销员的税收负担,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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