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科技重奖和贡献奖获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5]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6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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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 [2004]1389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科技重奖和贡献奖获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科技重奖和贡献奖获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2004 年 12 月 17 日 国税函〔 2004 〕 138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国家林业局《关于商请明确林业科技重奖和贡献奖获得者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函》(林函计字〔 2004 〕 178 号)。函称:国家林业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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