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7]12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8
实施时间: 2007-7-1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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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流转税税收优惠的管理,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七月八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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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doc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十条“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报告”;第二十条“在审核中发现疑点的,应对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第二十二条“对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的日常巡查每年不得少于1次。对享受报批类税收优惠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每年不得少于1次”;第二十三条“主管国税机关应在次年一季度内,对纳税人上年度税收优惠事项进行清查并根据清查结果进行相应地处理”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4-30
实施时间:2014-7-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