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推荐使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少数民族语言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产险[2007]806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6-25
实施时间: 2007-6-25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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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
  为扩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影响面和覆盖面,促进交强险条款的通俗化和普及化,在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有关翻译专家,对交强险条款进行了藏文、蒙文和维吾尔文翻译。现就推荐使用交强险少数民族语言条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监局应高度重视交强险少数民族语言条款的使用工作。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交强险条款藏文、蒙文和维吾尔文版本的翻译和推出,对于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经济的广度、深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保监局对此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导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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