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行政许可补偿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6-6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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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许可补偿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诚信意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下同)实施行政许可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和被许可人都没有过错,因客观原因,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的行为。
前款所述客观原因有下列两种情形:
  (一)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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