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33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8
实施时间: 2007-6-2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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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请示》(江国税发〔2007〕87号)收悉。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是1995年12月成立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经营期限为50年,经营范围主要是调味品、食用油、豆制品及农副海产品生产、经营。该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3488万港元(约1739万美元),2005年至2006年,经批准累计增加注册资本14300万港元(约1844万美元),是原注册资本的106.04%,且于2006年10月全部到位。新增注册资本用于生产新产品??方便酱料,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第一条第1、2项目。关于该公司申请享受追加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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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看到的原文有“??”,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