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部分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7]18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9
实施时间: 2007-6-29
失效时间: 2010-11-15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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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政策问题的请示》(泉国税发[2007]46号)收悉。经研究,对所请示的民政福利企业部分税收政策问题批复如下:
  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设置"四表一册"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第一条规定:民政福利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民政福利企业资格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国税发[2003]81号)第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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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1-15
实施时间:201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