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州钜立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7]18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2
实施时间: 2007-6-2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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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州钜立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榕国税发〔2007〕27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州钜立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国税函〔2007〕591号),现批复如下:
  福州钜立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是2000年在福建省福州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机动车模具、治具、配件、机械五金及其他相关零部件。该公司主导产品高强度铝合金发动机气门摇臂零部件、高硅铝合金活塞及表面Ni-P-N三元合金化学镀强化处理工艺的活塞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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