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25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5
实施时间: 2007-6-2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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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10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是由南亚塑胶工业(香港)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在苏州昆山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2980万美元,投资总额8000万美元,经营范围是生产铜箔基板及玻璃纤维布含浸基材等新兴产业新材料及销售自产产品,经营期限为50年。2005年1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5)34号)批准增资,注册资本增至5980万美元,投资总额增至17000万美元,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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