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亚玻纤布[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25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5
实施时间: 2007-6-2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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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南亚玻纤布(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10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南亚玻纤布(昆山)有限公司是由南亚塑胶工业(香港)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在苏州昆山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3500万美元,投资总额80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开发电子级高强度玻璃纤维布等新兴产业新材料,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光致抗蚀干膜裁切加工;销售自产产品,经营期限为50年。2004年12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4)1143号)批准增资,注册资本增至6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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