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金融保险营业税征收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一字[2002]3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12
实施时间: 2002-7-12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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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年来,我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在金融保险营业税的征收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金融保险营业税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但据审计部门反映,一些地方延压税款和“混级混库”的情况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地税部门的执法形象。为了认真贯彻依法治税原则,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现对加强金融保险营业税征管问题紧急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特别是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金融保险营业税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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