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自营施工单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一字[2002]43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30
实施时间: 2002-10-3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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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关于自营施工单位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191号)曾作过规定,即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均应当征收营业税。近接部分地区询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原来关于自营施工单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是否继续执行。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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