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农字[2001]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0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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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 [2000]1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各类公有制单位集资建房、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行为的,一律按规定对公有制单位征收契税。
  二、公有制单位职工享受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优惠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公有制 单位出售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二)购房者为本单位职工;(三) 公有制单位职工第一次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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