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减免税审批程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农字[2001]15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19
实施时间: 2001-2-19
失效时间: 2011-4-20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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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按省政府令第10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省局对契税减免税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契税减免税由县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同时抄报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其余事项仍 按《云南省契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契税减免税管理。
  县级地方税务机关要严格把握减免税政策,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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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发文文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4-20
实施时间:201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