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7]8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16
实施时间: 2007-5-1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2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各设区市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的通知》(国税发〔2007〕4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强调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税收分析是税源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互动机制的首要环节,在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进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省税收分析水平有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