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境内铁路多经企业2006年度工效挂钩工资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7]1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3
实施时间: 2007-4-13
失效时间: 2010-11-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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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接南昌铁路局多经中心福州分中心《关于申请核定福建境内铁路多经企业2006年工效挂钩实施办法及挂钩工资指标的函》(南铁经福分财[2006]001号)。经审核,同意该中心下属多经企业按照《南昌铁路局多经企业工效挂钩宏观调控办法》和《关于公布2006年度多经企业工效挂钩指标的通知》计算的工资基数(见《2006年度福建铁路多经公司工效挂钩工资一览表》)在2006年度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应调整补税。
  附件:2006年度福建铁路多经公司工效挂钩工资一览表(略)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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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1-15
实施时间:201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