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6]44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1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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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根据《通知》规定,修改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填报说明(见附件),各市局要将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填报说明尽快印制下发,确保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2、《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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