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废止]
发文文号: 财政部令第2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5-1-22
实施时间: 2005-3-1
失效时间: 2013-6-30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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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办法。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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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7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2-12-6
实施时间:2013-7-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