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07]22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4
实施时间: 2007-6-4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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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8号令),市局参照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综合用途土地级别范围,并考虑税收征管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了《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
  一、对于一宗土地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等级范围内的,应本着从高原则,按高一级的土地纳税等级(高一级的税额标准)确定。
  二、对于土地等级划分边界路段外侧的土地,按高一级的土地纳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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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第10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11-26
实施时间: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