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7]16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8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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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落实好总局“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我省各级国税部门管理、服务并重,积极开展出口退税申报提醒工作,既有效加快了退税进度,又减少了企业经济损失,得到广大出口企业的普遍欢迎。为促进这项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豫国税发[2007]12号)精神,现将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的内容
  国税机关通过一定形式,定期向出口企业提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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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工作要求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