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经营天然气项目享受生产性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告[2007]316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5
实施时间: 2007-6-1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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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经营天然气项目享受生产性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02号)转发给你们。对于来文第二条的减低税率优惠,如我市企业的外地分支机构汇总纳税需按此条减低税率的,各区局应按照我局审批核准事项的业务流程进行受理,初审后报送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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