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6]19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9
实施时间: 2006-9-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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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6〕1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定额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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