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意见
发文文号: 审办发[2007]4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审计署
发文时间: 2007-5-18
实施时间: 2007-5-18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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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财务局:
  多年来,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审计监督,为推进依法治国、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宏观管理和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保证审计机关经费的规定,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审计机关是综合性部门。为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的正常运转,更好地促进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的协调发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应进一步安排好本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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