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地[2007]2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2
实施时间: 2007-7-15
失效时间: 2009-8-26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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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10号和财税〔2006〕21号文件等规定,现对本市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沪地税流〔2005〕59号文件的规定,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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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法[2009]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6
实施时间:200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