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会[2006]5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11-2
实施时间: 2006-11-2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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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企业(控股)集团公司、大专院校、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单位及会计电算化考点: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现将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证权限下放各区县(自治县、市)
  《制证权》下放是体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不仅能让各区市县(自治县、市)的会计人员及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也能降低基层会计从业管理机构的行政成本。因此,决定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制证权限全部下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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