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7]1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3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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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 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6] 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对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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