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石家庄海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6]6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2
实施时间: 2006-11-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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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各隶属海关: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06] 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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