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6]58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8
实施时间: 2006-12-1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5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为规范我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省局制定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规范我省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流程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注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