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劳社发[2006]2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6-10-23
实施时间: 2006-10-23
法规类型: 改制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107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资监管部门、地税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意见》(辽政发[2005]15号)有关职工安置的规定,为妥善解决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意见》(辽政发[2005]15号),妥善解决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现制定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改制企业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