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二字[2006]12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30
实施时间: 2006-12-30
失效时间: 2011-4-2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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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便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现就2006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及执行口径明确如下:
  一、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住房,其余如:商铺、车库、仓库、土地使用权等各种非个人住房的财产转让所得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非个人住房的财产转让所得,不能提供原值和合理费用支出凭证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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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发文文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4-20
实施时间:201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