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21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30
实施时间: 2007-5-3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0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所得申请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的请示》(苏园国税发[2007]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是由联建(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于1999年在苏州工业园区投资成立的外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10000万美元,注册资本340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子零部件及五金配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维修及相关服务。2005年1月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苏园管复字[2005]3号)批准同意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5400万美元,投资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