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7]12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
实施时间: 2007-6-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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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桂发〔2007〕18号),充分发挥国税机关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优良的税收环境,全面促进我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更好地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服务,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文件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做好税收服务
  各级国税机关要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使大家充分认识承接产业转移是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是促进我区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区域竞争力的迫切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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