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办绩[2007]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3-12
实施时间: 2007-3-12
法规类型: 清产核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85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各有关单位,各直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及省政府的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我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是构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