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7]5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9
实施时间: 2007-4-9
失效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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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汇缴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税税源监控管理。
  二、各地应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明确执法内容,落实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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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